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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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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处职责 调查、收集、分析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情况和相关信息资料,研究提出重庆对港澳台地区的外经贸工作规划和措施建议。组织实施国务院和市政府制定的对港澳台地区的有关经贸法规、政策,促进和推动渝港、渝澳、渝台经贸工作发展。负责吸引港、澳、台地区来渝投资重点项目的收集、推进工作。负责组织港澳台地区经贸团组及客商来渝考察、访问等接待工作。协助组织重庆企业赴港澳台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渝港、渝澳经济促进会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市台办做好渝台联谊会工作。 处长:白小玲,副处长:冉渝佳 联系电话:69018553 为加强重庆与香港、澳门的经济、技术合作与文化交流,充分发挥香港澳门的窗口辐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建立信息沟通的渠道和合作的纽带,分别由香港和澳门工商界高层代表团和重庆市领导联合发起,于2000年6月成立了渝港经济促进会和渝澳经济促进会。 渝港经济促进会、渝澳经济促进会系重庆市政府领导下的非常设机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负责。在港澳地区的工作根据两地不同的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方式。香港方面的日常工作由香港商界人士根据当地法规注册的渝港经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并在重庆指定了首席代表,负责项目情况的联系。渝澳经济促进会在澳门的日常工作由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负责,下设渝澳经济促进会澳门秘书处(澳门商务促进中心内),负责日常事务的具体联系。两个促进会致力于重庆招商引资项目的咨询、包装、推介、对接、组织洽谈等促进工作。充分发挥香港、澳门的平台和窗口作用。 两个经济促进会的组织形式是由顾问、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四个层次构成。顾问和主任由重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香港知名人士担任;副主任由重庆市政府分管领导和香港、澳门政府主持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及工商界知名人士担任;委员由重庆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自愿参加的香港、澳门大中型工商企业界人士构成。 两个经济促进会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国家实施西部大开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根据重庆与香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研究、分析重庆和香港两地的经济发展趋势,制定渝港两地经济技术合作与文化交流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措施;研究提出两地经贸合作的政策建议;协调和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活动;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关渝港经济技术合作与文化交流的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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